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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工作汇报

      自2012年6月份开展“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以来,东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工委《关于开展第二届“关爱明天、普法先行”——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和驻山东工作站的工作要求,把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与“六五”全国普法工作相结合,在全县深入开展了一系列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为创建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专门听取了县关工委关于争创工作的汇报,并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县关工委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确保争创成功。县委把示范区创建活动作为“六五”普法教育活动的“重中之重”,将其纳入年终县综合治理千分考核,列入加分项目,占40分的比重,作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条件。成立了由县委赵德健书记、县政府王骞县长任组长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工作机构,印发了《东平县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实施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分工,为示范区的成功创建提供了政策支持和组织保障。5月30日,召开了东平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动员会,县直各单位、各乡镇、各中小学校、五老志愿者代表共200余人参加会议。郭冬云书记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创建工作由县关工委牵头负责,公、检、法、司、教育和综治办等部门积极配合,争取用2年的时间顺利完成示范区创建工作。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大力支持创建活动,都成立了创建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任组长,分工书记具体抓。不少书记、镇长表示,开展“创建工作”需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我们都一律优先保证,县直各有关部门也都采取不同方式予以配合。特别是各中小学校,利用学校广播站、校刊、宣传栏、张贴大字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创建示范区的意义,形成了校校参与,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8月15日,县委、县政府向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呈报了《关于申请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的请示》,8月20日,收到批复,东平县正式纳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

      二、丰富活动载体,健全完善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教育网络

      在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中,我们坚持以活动为载体,以创新出成效,重点抓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在学校教育上突出一个“灵”字。学校是青少年普法工作的主渠道、主阵地,针对青少年的身心发展特点,我县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教育形式开展法制宣传工作,使普法教育寓教于乐,便于学生接受法律知识。开展了普法读书活动。引导青少年认真学习《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观看专家普法教育光盘,把学法列入学期教学计划,通过课堂教学解答学生学习《读本》所提出的问题,组织开展主题班队会,让学生说感受、谈收获。开展了法制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中小学校现有的校刊、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站等宣传阵地,对中小学生进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法律知识宣传。开展“法在我身边”活动,通过寻找身边遵纪守法的好学生,运用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对中小学生进行更加直观的行为教育。开展了法律宣讲活动。县关工委成立了“青少年普法教育宣讲团”,将县法制教育团成员和校外辅导员、法制副校长等“五老”志愿者纳为“宣讲团”成员,在全县范围内分县直和乡镇两个层面,开展以“关爱明天、普法先行”为主题的普法教育宣讲活动。一年来,先后到全县143所中小学校举行法制报告会150余场,受教育学生达6万余人。去年3月份,在县实验中学举行“珍爱生命 远离犯罪”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启动仪式,组织法律工作者到各中小学校,开展了以“两法”为主要内容的宣讲活动,给学生们以案讲法,以案知法,生动、鲜活的法律案例分析,使广大学生受益匪浅。开展了法制教育体验活动。根据不同年龄段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组织指导学生编唱守法儿歌、写学法体会文章,开展手抄报比赛、演讲比赛、辩论赛、模拟法庭、编演文艺节目、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激发了广大青少年学法、守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是在家庭教育上突出一个“情”字。针对部分学生家长不学法、不懂法,重知识教育,轻道德修养,淡法律教育的问题,县关工委积极探索家庭教育工作载体,将家庭教育工作做得深入细致,更具有个性化、人情化,构筑起青少年法制教育的第一道防线。州城街道一名14岁的孩子,由于家庭在教育管理上出了问题,对孩子的教育主要靠打骂来解决,致使孩子产生了逆反心理,经常去网吧上网。家长发现后更打,孩子一气之下,把家中的门窗玻璃全砸啦,屋内的茶几也砸。家长就把他用铁链子锁在一间屋里,不让他出门。但这种办法并没有让孩子认识到错误,家长只得求助齐鲁电视台小溪办事栏目帮助,在济南请来了戒网瘾学校的老师,送到戒网学校。孩子出现这种事情,当家长的是后悔莫及,现在不要求孩子能成才,只要求能成人,能够和其它孩子一样健康成长。为深入剖析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家庭影响,县关工委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家庭教育调研活动,通过调查问卷、集中座谈、个人访谈等方式全面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原因,通过对青少年犯罪案例的分析,找出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危害及根源,然后由县关工委法制宣讲团为主,分别针对中小学生家长和幼儿园家长编写了法制教育讲稿,利用学校召开家长会的机会进行法制宣讲。组织开展了“送法进家庭”活动。联合县司法部门制作了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小册子,分发到100多个有违法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家庭,督促父母真正肩负起监护人的责任。

      三是在社会教育上突出一个“防”字。针对未成年人易于发生问题的各个方面,做好超前防范工作。社区比之学校有着更大的覆盖面,在社区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是对青少年在校时间的重要补充和延续,学校放假时,青少年由学校涌入社会,一方面学生与社会接触机会增多,容易受到社会不良影响;另一方面学生的教育由学校转移到社会和家庭容易出现管理空档。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一是采取摸底登记,建立社区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档案。组织专人对在校中小学生,进城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员子女的情况进行摸底调查,登记造册,建立起第一手资料,为青少年普法教育全覆盖做了基础性工作。二是组织开展普法进社区(村庄)活动。针对群众对未成年人“两法”不了解的情况,以“六五”全民普法为契机,重点抓了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宣传。县司法局编写了宣传稿,发至乡镇、街道社区,利用一切可利用的宣传工具对广大群众宣传“两法”。 8月23日,县关工委组织召开了一次网吧经营业主座谈会,会上法制教育团团长李来芹同志针对我县网吧经营业主作了一场精彩的报告,全面分析了网吧不合法经营与未成年人犯罪之间的联系,并对下一步做好网吧监督管理工作提出了可行性的建议。三是强化教育阵地建设。县检察院成立了“青少年权益保护与违法犯罪预防研究基地”,投资200多万元,建立起高标准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警示教育基地,集声光电于一体,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为预防青少年犯罪提供了有效的教育平台。一年来,面向社会开展教育活动12次,受教育青少年达1000余人;县法院联合团县委、教育局出台了《东平县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消灭制度试行办法》,对未成年人犯罪档案材料由办案机关严格保密,非经法定事由或特别授权不得让外界知悉和利用,从而为切实有效的帮助未成年犯罪人顺利回归社会创造了有利条件。组织开展首次“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社会各界20余人走进法院,零距离接触法院、亲身感受审判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法制宣传教育;县综治办建立了网络应急报警系统。网络应急报警系统是以联网报警为平台,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联网联动,一旦发生警情,中心保安队伍和公安民警协同出警,在第一时间发现和处置警情。为了提升我县治安防范工作水平,县综治办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县各中小学校警备室中安装了网络应急报警系统,切实保障青少年的合法权益。6月8日晚,佛山中学值班警卫人员发现五、六名社会人员追打一名十五、六岁的学生于某,立即将这名学生隐藏在学校警卫室,并迅速通过网络应急报警系统报警,不到4分钟,民警赶到现场,并将于某送到家中,避免了事态变化。四是丰富活动载体。开展了“校园周边秩序整治活动”。针对各个学校周边治安特点,重点整治了校门前存在的乱摆乱卖、交通秩序混乱等治安问题,重点巡查了流动人口聚集区、出租房屋、网吧等场所,及时清查收缴管制刀具等危险物品,坚决铲除校园及周边存在的“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同时加强了对校园及周边的巡逻防控,确保在重要时段和主要路段做到“见警察”、“见警车”、“见警灯”。今年以来,共收缴管制刀具7把,整改网吧3处,处罚1处,检查校车62辆,清理摊贩140多个,增设交通标示195处,对47名重点人员进行谈话教育,有效地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县法院开展了“巡回审判”活动。通过组织4处人民法庭开展巡回审判,对广大青少年进行“以案普法”教育,切实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通过“法律宣传流动车”,将《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成宣传资料,对全县青少年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引导青少年自觉遵纪守法。今年以来,开展巡回审判60余次,进行法制宣传活动40余次,受教育青少年人数1500余人次。开展了“零犯罪学校”创建活动。8所“零犯罪学校”创建单位确定后,县教育局专门组织创建单位分工负责人、团委书记召开工作座谈会,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了人员分工,将“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纳入到对学校的考核评比中,切实提高了各创建学校的积极性和实效性。开展了未成年犯罪人员社区矫正活动。6月初,县综治办从公、检、法、司4个部门分别抽调2名干警,集中1周的时间,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专项调研,把做好未成年人犯罪人员的帮教和社区矫正工作作为重要内容。2012年12月,沙河站镇韩圈村程某(16岁),在平阴县105国道因抢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宣判后,移交我县进行社区矫正。司法人员从保护青少年隐私、促进其健康成长入手,实行不公开监管和矫正,注重从思想上加强教育、从心理上进行疏导、从生活上进行帮助,为其重新做人、回归社会打下良好基础。

      三、严格标准,加强督导,确保创建工作质量

      为了确保创建示范区工作质量,县关工委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活动办公室2012年10月18日下发的《“零犯罪学校”和“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原文印发到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和各中小学校,各单位、学校都认真做了传达学习,人人掌握了标准,创建工作目标更加明确。为了防止创建工作走过场,县关工委和创建工作办公室加强了督导检查,制订了检查制度。今年3月份,县关工委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制定了全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计划,明确了8所“零犯罪学校”创建单位。5月份,县关工委到公、检、法、司、教育等部门调研 “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情况,听取总结了各部门在示范区创建工作中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为全面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奠定了基础。6月份,在县教育局召开争创“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和“零犯罪学校”工作座谈会。听取了8所“零犯罪学校”创建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计划。为切实抓好创建工作,确保实现校园“零犯罪”,县关工委每季度调度一次创建情况,县教育局每个月督导一次创建工作进展情况,确保每个“零犯罪学校”都能创建成功。

      总体来说,我县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成效是明显的。全县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率达85%,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法律素质显著提高。青少年犯罪人数由2011年的164人,减少到现在的72人,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涉罪比例由40%降到27%;其中未成年人犯罪人数由2011年的18人,减少到现在的3人,占青少年犯罪人数的涉罪比例由11%降到4.2%。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省、市关工委各位领导的正确指导,离不开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离不开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是大家共同努力工作的结果。

      四、下一步创建工作打算

      下一步,东平县关工委将继续按照省、市关工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以《“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评选标准》为准绳,积极组织协调成员单位,认真扎实地开展好各项创建活动,力争“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创建成功。

      1、召开“零犯罪学校”工作座谈会。9月底,组织8所“零犯罪学校”负责人召开第二次工作座谈会,到创建工作开展好的学校进行观摩学习。

      2、开展“法律进校园”活动。开学后,用一个月的时间,组织县法制教育团到8所创建学校,针对青少年和学生家长进行法律宣讲。

      3、举办法律知识演讲、征文比赛。本学期,围绕示范区创建工作,在全县中小学生中举办一次以普法教育为主的演讲、征文比赛。在此基础上举行全县性的演讲和征文活动。

      4、开展“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由司法局、教育局牵头组织,针对小学4—5年级和全县初中生,开展一次“法律知识竞赛”活动。竞赛内容包括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知识性题,内容选自《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读本》;主观题为创作题,题目类型和形式不限。

      5、举办青少年普法教育书法展览。今年第四季度,组织一次全县性的青少年普法教育书法展览。

      6、观看普法教育宣传影视教材。由县关工委牵头,县检察院、法院、司法局、教育局组织制作普法教育DVD(专家讲座)光盘、《人生起跑线上的警示》、《托起明天的太阳》和普法教育动画片等影视教材,发放到全县各中小学校进行观看,8所“零犯罪学校”由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学生观看。


(责任编辑:taiangg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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